关于对河口乡一起问责案件的通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 2018-05-31 16:59

清明是缅怀先人,祭奠先人的节日,我县自古以来有上坟烧纸祭奠先人的风俗,同时也是存在极大火灾安全隐患的时候,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必须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加强管护力度,杜绝火灾发生。近期,我委查处一起由于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火灾发生的案件。

2018年4月2日,我县河口乡山羊会村营坊小组村民兰元福上坟时点着火后离开,致使发生火灾,着火面积约1.1公顷,给国家造成了损失。当天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巩成栓擅离岗位,未正确履行防火职责。护林员吕乃林管护不力,在巡山时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失火行为,致使火灾蔓延,给国家造成了损失。

巩成栓身为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在清明节重点防火期间,擅离岗位,未正确履行防火职责,经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巩成栓党内警告处分。吕乃林身为该范围内的护林员,管护不力,造成森林火灾,经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吕乃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行使公权力人员,一定要从这起典型问责案件中汲取教训,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对不干事、不担事、不作为的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