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元旦、春节期间两起违反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通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 2018-03-06 16:50

近期,市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我县国土资源局园林绿化中心存在违反规定的问题,对这两个问题,我委高度重视,立即予以严肃问责,现将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一、关于

2017年9月,县国土资源局东村土地所所长苏建华去武汉参加培训,文件规定培训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至22日,苏建华在未请示领导的情况下,提前两天去太原,并将在太原两晚的住宿费共计418元,列入培训差旅费中报销;9月22日培训结束后,苏建华本应返程,而其又在武汉住宿一晚,将160元住宿费列入差旅费中违规报销;县国土资源局因土地例行督察和卫片执法检查的外业核查工作需要,给局监察股和耕保地籍股各配备手机一部,用于报送数据和上传图片,但执法大队的赵马云和耕保地籍股的王立民除用于上传数据和图片外还用于个人接打电话,存在因私使用单位配给股里公用执法移动电话的问题。上述问题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苏建华党内警告处分;赵马云、王立民进行诫勉谈话;该局会计崔润则,因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苏建华违规报销差旅费,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该局副局长杨建生作为分管财务的领导,把关不严,要求其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二、关于

2018年1月16日,吕梁市纪委监委检查组在岚县园林绿化中心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工作人员兰杰撰写的十九大报告心得体会,内容为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存在形式主义问题;检查组翻看园林绿化中心的6笔财务开支,均存在财务不规范的问题。刘玉生作为园林绿化中心主任,在行使自己的管理职责过程中,由于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致使上述问题发生。经研究,决定对其进行全县通报,并责令其写出深刻书面检查;李玉莲作为该中心会计,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要求该中心对兰杰作出严肃处理。

“元旦”、“春节’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的重要节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既要严于律己,遵规守纪,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监督重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因“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以更严的标准和更实的措施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