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交口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05-05 09:54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 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9月24日,县委机动式巡察三组对交口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政治巡察。2021年9月29日向交口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县公安局召开了党委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机动式巡察三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原瑞年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志峰为第一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党支部负责人、各科室所队负责人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局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对整改工作分工负责、全程参与、亲自落实,认真履行整改任务。

二、强化工作举措,切实整改到位

此次整改工作由党委书记、局长原瑞年同志负总责,其它局班子成员按照方案明确的内容及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负责;政工监督室要做好组织协调、文件起草、上传下达、搜集资料、总结汇总等日常工作,并及时与县纪委监委、巡察办、驻局纪检监察组、巡察三组做好对接;各党支部、各科室所队要针对整改清单进一步细化措施,精心谋划,抓好落实,务必将每一项问题都按期整改到位。

三、完善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反思总结,逐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成果,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局党委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过程,成为全局民警辅警提高政治素养、强化工作作风、严肃警队纪律的过程,达到促进基层党建、推动全局工作的目标。

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不扎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成效不佳。

1.公安局党委对党史学习教育重视程度不够,领导班子成员思想站位不高,未能结合交口公安民警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后,只是将党史学习教育方面的部分内容添加到6月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计划中,没有按照县委的要求进行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从党员的学习笔记看,也没有按照学习计划记录党史学习教育方面规定的学习内容。

整改工作情况:政法教育整顿期间,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了四项教育,其中一项就是党史学习教育,从2021年2月开始并贯穿全年,有计划、有研讨、有会议记录、有心得体会、有笔记等,做到了党委书记、支部书记讲党史等,在巡察组检查时,只提供了一部分,未提供全。在下一年的党史学习计划中,我局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让党史学习更上一个台阶。

2.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不扎实,集中学习流于形式,交流研讨走过场。集中学习主要以看视频、自主学习为主,党员普遍没有按照学习计划进行集中学习和自学,学习笔记随意杂乱,大多数没有记录学习日期,普遍存在学习内容数量不够、学习效果不佳的问题。有的同志将业务笔记和学习笔记混用,个别同志用2016年“两学一做”的笔记本代替党史学习笔记应付检查。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治安支部的38人在第一次交流研讨时,交流研讨材料存在全篇互相抄袭、一字不差的现象。

整改工作情况:各支部、各单位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学习计划,进行了回头看学习,对学习的内容、笔记,重新进行了督导检查、整理,使党员干部真正从思想上重视理论学习、行动上自觉投入学习。对部分同志业务笔记和学习笔记混用的问题,经核实丁丽萍因个人请假、别人误将“两学一做”的笔记上交;王明生因学习党史过程中,突然去开会,在党史笔记本上做了一次会议记录;赵金枝不存在此情况。治安支部38人,按照学习流程进行重头学习、重新研讨,并对该次发生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检讨,并重新撰写研讨材料。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学习中,以此为鉴,坚决杜绝类似的事情发生。

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缺失。

公安局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责任缺失,在相关会议及党建工作资料中,未见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及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的痕迹。通过谈话了解,领导班子成员普遍理想信念淡化,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未能充分体现。

整改工作情况:局党委每季度按时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班子领导每季度向局党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明确局党委委员和各党支部书记的责任,把党的重大思路、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层层传达到位,贯彻落实到位,督促检查到位,紧紧围绕上级党组织的决策安排部署了公安工作。

内部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缺失,奖励机制不健全,不利于公安工作的有效开展

县公安民警多年长期在同一岗位或同一区域工作,产生了惰性或消极心态,公安队伍失去活力和动力,出现心情疲惫或厌战情绪,加大了队伍廉洁风险,增加了办案难度和出现权力寻租或形成小团体的风险,既不利于公安工作开展,也不利于各方面工作能力的提高,不能发挥一警多用的作用,不利于破解警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工作情况:

1.我局已有部分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已向县政法委报告干部轮岗的相关情况,同时争取县委、县委组织部支持,尽快将其余干部轮岗和民辅警交流。

2.我局加强干部管理,严在平时,管在日常,在干部日常管理及考核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开展,队伍整体能力素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担当作风等通过集中培训学习等不断提升、强化。按照《交口县公安局请销假制度》严格管理全局民辅警,有专人负责考勤日常管理,我局每年对全局民辅警进行体检,实行年休假,并积极和有关部门沟通,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

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职能定位有偏差。

巡察发现,公安局党委未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过研究部署,未就如何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民生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在维护企业和人民群众利益方面缺少有效应对措施,没有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尤其是对群体性围堵企业方面的警情,处理手段单一,缺乏有效应对措施。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公安机关效率不高、化解矛盾不及时、打击力度不够,不能有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整改工作情况: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县域经济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11条,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职能方面有了更高的认识。出台服务企业规章制度4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个别办案民警在办理案件时,调查取证不全,对行政机关提供的材料审查把关不严。

1.在立案侦查刘保旺等人涉嫌非法采矿案过程中,办案民警在调取银行流水时,未对本案关键人物的银行流水进行调取;在询问关键人物时也未认真进行核实。

2.在立案侦查刘保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过程中,办案民警没有对交口县林业局提供的《关于交口县喜庆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占用林地的情况说明》进行认真审查,未发现交口县林业局提供的情况说明中,委托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都不具备司法鉴定资格。

整改工作情况:

1.关于刘保旺等人涉嫌非法采矿案,工作人员及时按照要求对案件关键人物的银行明细等进行了调取;

2.关于交口县喜庆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占用林地案的鉴定机构资质不具备,我局及时聘请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了鉴定。

2021年8月9日,案件已经移送起诉到交口县人民检察院。

电信诈骗破案率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不力。

巡察发现,2021年1-6月份交口县公安局共立电信诈骗案件78起,被骗金额671万元。而截止2021年8月6日,共破案6起,破案率仅为7.69%,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不力。

整改工作情况:局党委大力推进了反诈宣传工作,入区入户引深反诈APP安装使用,使全县人民群众熟知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知识,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被骗;我局遴选抽调业务能力强的5名辅警充实到反诈中心,今年以来我局共立电信诈骗类案件111起,涉案金额高达700余万元,截止目前已破获33起,破案率为29.73%,破案率提升了22.04%,为群众挽回被骗资金59万余元。我局加大对反诈工作的投入,在经费、人员配备、装备配备上加大力度,同时邀请市局反诈中心业务骨干驻我局反诈中心全面指导案件的侦办工作,力争有更大的突破。

加班补贴发放不规范

2019年9月公安局技术中队部分民警考勤表中加班记录与月考勤汇总表不符,加班补贴发放存在漏洞。

整改工作情况:2019年9月份,我局采用指纹签到,导出系统数据进行整理后统计出结果,再核算加班补贴,根据以上问题我局又进行核查无不符的情况。加之技术部门工作的特殊性,吴连生、牛通等技术人员经常随各类案件的突发性,随时出现场,不分昼夜,和指纹签到时间经常会有冲突。巡察中因无详细的纸质版考勤表,系统导出的数据又比较凌乱,其项目复杂,工作人员又未向巡察人员解释清楚,所以出现了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同时,我局对民警的考勤加班记录进行了全面严格的审查,执行各科室所队、政工监督室、局领导层层负责制,对民警的考勤、加班记录、加班补贴的统计发放重新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特别是在刑侦大队及各中队开展整顿,责成专人进行统计,层层把关,坚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坚决从源头上堵死加班补贴发放漏洞。

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缺少研究、推动不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

1.局机关党支部近三年未召开支委会;刑侦大队党支部近三年未召开过党小组会议和支委会,2020年没有支部书记讲党课的记录;治安党支部2019年和2020年未召开过支委会;交警队党支部2020年未召开过党小组会议,也没有2020年支部书记讲党课痕迹。

2.所有党支部普遍存在以集体学习代替“三会一课”的现象。“三会一课”的开展脱离实际、脱离公安局的中心工作只是简单念念党的文件、传达上级的精神,没有跟公安工作结合起来,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成了“两张皮”,党组织的各种活动变成了专人书写会议记录。基层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党组织也不研究解决,党组织对基层关心、爱护、帮助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力度不够,“三会一课”、民主评议等制度失去实际效果。

整改工作情况:

1.局党委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及时落实分管领导责任,明确政工监督室及各党支部的牵头作用。根据整改问题,及时健全支委会、召开会议,查漏补缺,增强全体党员的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教育全体党员严格按照新《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规定,要求全体党员规范地参加党内政治生活。

2.局党委和政工监督室把党建工作与年度目标考核结合起来,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三会一课”程序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各支部已将落实“三会一课”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对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好的党支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各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上率下、整体推进,使党建工作规范有序。

3.各党支部书记将每月定期汇报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的运行机制,对不定期组织开展政治生活的支部书记进行追责,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主题党日等党内政治生活、抄袭材料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

技术装备不强,民警业务素质不高

指挥中心、情报中心、网安大队等部门的工作在全市排名均靠后。针对网络赌博案件检测筛查跟踪工作不力,办公软件和硬件配置不足、警力不足,工作人员素质急需提高。

整改工作情况:局党委要积极争取县政府资金支持,加强完善技术装备、办公办案的软硬件配备;优化警力配置,不断组织民辅警业务素质培训学习,从根本上改变上述部门全市排名落后的局面。

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接收新党员资料存在前后矛盾、时间错乱、票数统计混乱等问题。巡察发现,有7名同志存在入党档案资料有多处勾画改动,会议记录与票决情况报告中所记录的票数不一致;接收预备党员公示表和公示情况报告中,发展对象的时间不一致等问题。

整改工作情况: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涉及的范小辉、李莉、刘剑锋、宋云阳4人入党资料前后时间不一致问题,因每年发展对象人数有限,这些人连续几年列入入党积极分子,直到确定为发展对象为止,因此档案中也会出现多次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为方便发展党员资料整理工作的需要,李莉同志作为党务工作者,将自己入党资料的样本一同装入了发展党员留存资料;同时,在装订任剑同志的入党转正资料时,因将表决的有效票和空票装订在一起,因未向巡察组解释清楚,所以出现了李莉档案勾画、任剑票数与签到不一致的问题。

宛龙飞档案中的基本情况表为在校学生处党支部填写的档案表,与本次入党资料无关联;在接受刘瑞杰预备党员的会议中,参会人数较多,因记录人员在清点人数时清点错误,导致出现了记录会议人数与票数不一致的问题。

针对该问题,局党务工作者将在对发展党员工作中认真学习,与组织部做好对接审核工作。并对2021年入党人员资料重新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对该发现问题的7名同志的党员资料按照相关要求重新进行了整理、规范,坚决杜绝类似的问题发生。

通过此次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党建学习、组织生活、执法服务等各个方面的流程,使全局党员、民警思想上有了明显的进步,作风上有了明显的转变,纪律上有了明显增强。我局决定以此次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为起点,不断推进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等各项建设,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推进公安工作的党的绝对领导下健康有序发展,继续为维护全县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做出应有的成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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