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回龙派出所指导员李志军、副所长穆建旭、协警刘瑞亮办案工作不力的问题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 2020-11-19 16:30

       2013年12月,交口县公安局回龙派出所受理马某被殴打一案后,时任派出所所长李志军安排副所长穆建旭、协警刘瑞亮进行调查,在已查明任某某、马某某殴打受害人马某属实后,回龙派出所以马某未提供伤情鉴定为由,一直未作出处理,导致该案至2018年12月仍未结案,办案时限严重超期,引发受害人举报。2019年5月,李志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穆建旭、刘瑞亮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