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山在十届交口县纪委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 2020-11-20 11:14

监督保障执行 促进完善发展
为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交口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刘明山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交口县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十届七次全会发展思路和要求,总结2019年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
       刚才,县委书记霍慧文对全县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强化监督实效性,一以贯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安排部署,并对推进新时代交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正风肃纪反腐不停步,担当奋进勇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坚定稳妥、扎实有效,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监督,落实“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更加坚定有力。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促指导县直部门梳理汇总206项政治监督清单,坚持全面监督、跟进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突出重点,围绕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人防系统等领域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职尽责、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进行严肃查处,形成有力震慑。积极探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有力推动我县政治监督工作科学化、具体化、常态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0起、处分10人。严把干部选用政治关、廉洁关,累计对79批次3937人次拟提任调整的领导干部、拟表彰奖励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审查,对82名“问题”干部予以否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科级以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对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不认真、不严肃、走过场的及时叫停,推动民主生活会质量明显提高,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对标对表深化改革,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积极协助县委召开反腐败领导小组会议。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人员问题线索处置情况3次42件,请示监督执纪执法工作重要事项39件。完善县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制度,调整班子成员分工,一体分管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研究出台《交口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闭环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对信访举报受理、办理、流转、反馈等环节进行全程管控,构建受理全覆盖、流转全留痕、办结全反馈的管理闭环。严格执行问题线索“两周一报告”和案件督办一月一计划、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总结“三个一”工作制度。制定《案件审理工作制度》《案件质量标准评查细则》,从制度层面保障案件查办质量。健全机关内控机制,修订完善一系列内部运行规章制度,推动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规范派驻机构运行机制,制定《交口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构建“11+X”监督模式,健全完善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等事项监督工作制度,有效发挥好派驻监督“探头”作用。乡镇纪委集中加挂县监委派出监察室牌子,村级纪检监察“一册、两本、三表三台账、四簿”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获得市纪委监委充分肯定。桃红坡镇定期在各村轮流召开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工作例会,有力推动基层监察监督规范提升。
       (三)牢牢坚守监督第一职责,监督效能进一步凸显。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年累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46人次、同比增长50%,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4%、24%、1%、1%。组织召开乡镇、县直单位贯通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汇报点评会,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继续建好用活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推动落实科级干部“党风廉政谈话簿”制度,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探索开展预防式、指向式、批评式三类廉政谈话,全年累计开展廉政谈话2412人次,进一步前移监督检查关口,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派驻监督,派驻机构全年处置问题线索94件,立案审查31件,党纪政务处分32人。深化政治巡察和巡察整改,完成第五、六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15个,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31人。对全县22个单位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共性问题11条、问题线索19条,涉及科级领导干部5人,巡察成果位居全市前列。有序推进第七轮巡察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四)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进一步巩固发展。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年立案审查284件、同比增长21%,党纪政务处分241人、同比增长4%,其中重处分20人,科级干部21人,移送司法3人,持续强化了不敢、知止的氛围。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查处扶贫领域问题93件、处理93人,对9起典型案件进行了全县通报。查处民生领域问题167件、处理167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4件、处理36人。大力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查处问题15件、处理15人,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300.9万元。生态环保领域问责22人,彰显了“破坏环境必然付出代价”的执纪理念。扎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查处问题27件、处理95人,公布2批次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坚守办案安全底线,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全年监督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强化以案促改,累计下发纪检监察建议154份,定期抽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帮助被监督单位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创新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警示教育工作,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起到以案肃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纪法效果。积极运用身边党员干部典型案件“活教材”,编印《交口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开展警示教育,受教育干部超过3000人次。水头镇注重廉政教育,在13个村委设置廉政文化墙,有条件的村设置廉政展览馆,通过营造廉政文化氛围有效预防廉政风险。
       (五)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力度持续加大。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紧盯错峰违纪、隐形变异等问题,紧盯“关键少数”“退而不休”等重点,紧盯重要假日节点,综合运用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34起、处理72人,对20起典型案例44人进行了全县通报。集中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9件、处理36人,对9起典型案例23人进行了全县通报。抓住重点问题实施专项督查,及时跟进开展超标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专项检查,对发现的2个驻县单位涉嫌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移送市纪委监委处置,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形成。积极探索建立合理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研究出台《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先后对36名党员干部给予合理容错,其中3人免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给予从轻处理。组织召开为被不实举报部分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会,公开为3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领导干部和1个单位澄清正名、消除影响,旗帜鲜明为干部撑腰鼓劲。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先后对1074名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教育。针对留党察看处分期满党员未能及时恢复权利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17名处分期满的党员恢复了权利,使受处分党员解开心结、放下思想包袱,真正使其感受到组织关怀,激发了工作热情。
       (七)全面落实“五个过硬”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纪委常委领导班子以身作则,努力在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作出表率。认真开展“初心”讲坛,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以务实有效的党建工作推动政治机关、模范机关建设。2019年,委机关顺利接受了2018—2019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测评组实地验收,被推荐为“感动吕梁”2019脱贫攻坚年度人物评选优秀单位,委机关团支部被评为2018年度山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深化全员培训,累计外调干部参加省、市纪委监委专题业务培训班68人次,每名干部全脱产培训不少于1周时间。坚决防止“灯下黑”,全年共约谈纪检监察干部27人次,廉政审查33人次,谈话提醒3人,批评教育1人次,责令书面检查3人次,诫勉谈话4人次,用铁的纪律维护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全县来看,个别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依然不强,有的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扶贫、民生等领域的失职失责、履职不力,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问题仍未杜绝,腐败存量仍然不少,增量还在发生。从纪检监察机关来看,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规范监督流程,理顺监督权限,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方面还有差距;派驻机构履职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不够精准、“四种形态”运用偏于宽松、监督效果不够彰显;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主动监督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还存在“离开问题线索不会监督”的短板等。对此,我们必须强化忧患意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实践中的认识和体会
近年来,交口和全市全省一样,经历了政治生态由“乱”转“治”的重大转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经历了极不平常的政治考验。面对腐败问题减存量、遏增量和净化政治生态的艰巨任务,纪委监委机关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推进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自我革命过程中,恪守初心使命、担当履职尽责,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保驾护航,发挥了积极作用,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形成了一些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认识和体会。

       (一)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始终高举这一伟大思想旗帜,坚持学思悟贯通、知信行合一,学出更加坚定的信仰、更加纯粹的忠诚、更加牢靠的担当。特别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三篇光辉文献”精神,不断提高理论思维水平、战略谋划水平、精准落实水平,在坚守初心中履职尽责,在勇担使命中奋发有为。
       (二)必须坚持带头践行“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实“两个维护”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和灵魂,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是今年的首要政治任务,必须围绕这个中心突出政治监督,把准政治监督内涵,创新政治监督路径,主动靠前监督、精准科学监督,在全县脱贫攻坚、生态环保、高质量转型发展的主战场上发挥监督保障作用,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三)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导向,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纪检监察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工作,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我们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我们都去坚决纠正,这是凝聚最广泛、最可靠、最浑厚民心力量的有效途径。必须继续抓好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严惩扶贫领域、民生领域腐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过程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四)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久久为功,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作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内容,作出战略部署。我们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交口反腐败斗争的内在特点、阶段特征、发展规律,在一体推进“三不”上守正创新、久久为功,不断总结和贡献具有交口特色的反腐倡廉经验。
       (五)必须坚持对标对表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目前改革已由自下而上、先行先试探索阶段,转入自上而下、贯彻执行为主阶段。改革以来,我们结合交口实际进行了不懈努力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不少差距,必须适应改革大势,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对标对表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一体推进“三项改革”,以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必须坚持做到“五个过硬”,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和纪律作风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必须始终做到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政治、责任、作风、能力、纪律全面过硬,敢于亮剑、善于斗争,秉公执纪、严格执法,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三、2020年工作部署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战之年,更是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大有作为的一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年”“以案促改深化年”“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持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交口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扎实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领导决策、机关党建、工作运行、日常管理、干部行为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和专业化水平,形成“人人照着制度做,事事沿着程序走”的规范化格局。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深化年”活动,坚持深化标本兼治,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找准发案原因,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打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环节,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扎实开展“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抓党性锤炼、提高政治能力,抓学习教育、提高精准履职能力,抓比武促进、提高业务突破能力,抓作风纪律、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抓实践锻炼、提高服务大局能力,努力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
“三个年”活动贯穿全年始终,重点抓好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精准有效履行政治监督职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履职全过程,在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中,突出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在日常监督和问题线索处置中,优先处置反映政治方面的问题;在干部廉政意见回复中,优先审查政治方面的反映;在违纪违法问题审查调查中,优先处置政治问题,不断强化政治监督的自觉。要把握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篇光辉文献”以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强化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着力抓好县委关于脱贫攻坚、高质量转型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能源革命、优化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城乡一体化发展等重大决策、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的监督;要闻令而动、迅速跟进,科学精准稳慎有效,紧盯新冠病毒疫情防控不同阶段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强化政治监督,做到防控监督和纪检监察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对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查快办。要强化监督措施,用足用好省纪委监委政治监督“六步工作法”,进一步细化落实交口县纪委监委2020年1号文件《关于加强政治监督的实施方案(试行)》的具体举措,实施政治监督台账清单化管理,部署开展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形成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厉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制定出台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完胜监督执纪工作方案,紧盯“关键少数”、问题整改,紧盯产业扶贫、住房保障、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等重点工作,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执行政策搞变通、“虚假式”脱贫和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问责。要统筹县纪委机关办案科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三支力量,继续推进派驻结对联组、乡镇协作连片等办案模式,加大扶贫领域案件查办和典型案例通报、媒体曝光、警示教育力度,确保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继续巩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深入整治教育、医疗、住房、社保、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严惩“微腐败”,破除“中梗阻”,提高群众满意度。要注意保护一线扶贫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热情,科学准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对该容错的要大胆容错。
       (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以及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金融、环保等领域反腐力度,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深入开展能源领域反腐败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能源领域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深入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查办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商业化使用审批、易地建设费减免等重点环节腐败问题。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三个绝不放过”等要求,保持凌厉攻势“打伞破网”,深挖彻查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组织开展党政干部入股企业专项清理工作,对招投标暗箱操作、串标围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统筹抓好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减费降税政策落实等专项监督检查。改进办案方式,紧盯重点疑难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上下联动、挂牌督办、提级办理,集中突破一批有震慑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全力实施“铁案工程”,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审查调查始终,严格实行审理二次谈话,重视教育和感化;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评查办法,确保审查调查工作提质增效;健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严格按照刑事审判的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培训和安全演练,坚决执行省纪委监委机关“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控制初核谈话,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增强应急保障力量,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深化年”活动,严格落实“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坚持治标治本一体谋划,在审查调查工作启动时,一并对标本兼治、以案促改提出具体要求,将以案促改嵌入审查调查各个环节;坚持治标治本一体推进,在审查调查工作过程中,同步开展建立问题清单、加强分析研判、形成忏悔录和反思录,坚持一案一总结,形成有现实特征表现、有深度原因分析、有可行对策建议的案件剖析报告;坚持治标治本一体深化,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开展庭审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案发单位党组织、案发单位主管部门反思反省、查找漏洞、明确整改方向、落实整改举措,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继续整理汇编《交口县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教材,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力弘扬优秀廉政文化,挖掘整理红军东征期间廉洁故事等素材,全力推动交口县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建成投用。  
       (四)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化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常态化开展重要节点“四风”问题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及时教育、提醒、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日专报、周处置、月办结”。突出重点,严查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电子红包、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车及私车公养、干部出游企业买单等问题。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集中整治违规超标准、超规模接待。部署开展规范办公用房“回头看”专项行动,督促规范和保障职工福利发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聚焦为基层减负,督促各级各部门精简文件会议、规范调查研究、减少督查检查,让干部群众把更多时间精力用在抓工作落实上来。将查摆问题与立行立改相结合、作风建设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查处、通报曝光典型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五)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全面提升监督实效。研究出台推进监督贯通协同实施方案,协同优化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监督职责,形成“四个全覆盖”监督合力。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加强对“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执行等情况的监督,督促“关键少数”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坚持问题导向,建好用好信访检举举报平台、廉政档案活页册信息系统等大数据监督平台,综合运用日常了解、谈心谈话、信访受理、约谈提醒等措施,强化对被监督单位工作特点、领域特征、潜在突出问题等的系统深入思考,着力解决“离开问题线索就不会监督”的问题。发挥好监督检查部门枢纽作用,积极探索有效运行机制,加强工作衔接,共享资源成果,形成监督合力。建立与行政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的联动机制,善于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中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第一种形态上持续用力,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坚持严管厚爱并举,严把“三个区分开来”,合理容错纠错。进一步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体现组织的关怀。严查诬告陷害行为,积极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单位和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勇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营造激浊扬清、崇尚实干的工作氛围。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督促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五可以”“十不准”和企业家“五不准”要求,推动政商之间既“亲”又“清”、良性互动,以良好政治生态推动构建一流创新生态。
       (六)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彰显利剑震慑作用。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认真落实县委十届巡察工作规划,稳步推进第七轮巡察工作,统筹安排第八轮、九轮常规巡察,开展特定领域专项巡察,积极探索村居巡察,选取重点乡镇和县直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延伸放大震慑效果。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覆盖,增强党的意识、严明党的纪律全覆盖,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县委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深入推进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研究制定巡察成果运用办法,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每轮巡察都要把上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检查内容,持续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全面整改、增强实效。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彻底的,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对不负责任、虚于应付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扎实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全面规范党对反腐败斗争集中统一领导决策机制,贯通协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自觉把县委的领导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协助县委修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案,完善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明确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组长专题会议研究事项,构建常态化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定期向县委汇报工作,推动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全面报告从严治党情况;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推动下级党组织年终述责述廉,接受评议,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全面规范执纪执法工作运行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紧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步伐,对标对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严格执行“规则”“规定”,按照监督执纪执法的程序、内容、文书等要求,提出规范标准、规范格式、规范内容,汇编成册,使监督执纪执法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强化措施使用监管,进一步完善审查调查转换、“四种形态”转化的衔接办法,推动形成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在案件管辖、移送起诉、证据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方面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一体化协调配合体系。全面规范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优化提升派驻机构“11+X”监督模式,积极采取问题线索“两周一报告”等有效措施,解决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发现不了问题线索”、“问题线索成案率低”等问题。补齐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短板,积极发挥县监委派出乡镇监察室职能作用,修订完善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简化文书,增强实效性。继续推广村级纪检监察监督员参与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各村轮流召开观摩月例会工作制度等做法,有效提升基层监察监督效能。进一步完善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乡镇纪委考核管理办法,突出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和日常考核,发挥好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
       (八)从严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素质能力提升年”活动。突出政治引领,继续推行“初心”讲坛,常态化开展“每周讲、人人讲”活动,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之以恒抓好对党忠诚教育,持续构建以“维护核心的自觉、对党忠诚的自觉、敬畏法纪的自觉、清正廉洁的自觉”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党内政治文化。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规范化水平,积极发挥审查调查临时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工作的全面过硬、全面加强带动模范机关建设。深化全员培训,突出“规则”“规定”等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积分考核测评机制,周安排、月总结、季考核,“以考促训,考训结合”,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健全完善、严格执行各项内控机制,认真遵守山西省纪检监察干部48字行为规范,严肃整治纪检监察机关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说情干预、以权谋私等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注重纪检监察干部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定期选调优秀年轻干部“上挂下派”,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水平,积极选树纪检监察系统模范人物、先进典型,深化拓展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机关文化氛围。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初心使命,强化政治担当,保持韧劲定力,以更高质量的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我县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