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 2020-11-20 13:26

一、马坊镇窑上村党支部书记薛保玉违规为亲友谋利的问题。 2017年3月,薛保玉在明知扶贫移民安置房在5年内不得转让和出售的情况下,仍然和村民进行住房买卖交易,帮其儿子薛国军、连襟武侯小分别以2.2万元、2万元购买村民的移民安置房两套并入住。2020年6月,薛保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对移民安置房问题予以纠正。

二、峪口镇田家坡村支部委员张振思违规为其母亲谋利的问题。 2005年,张振思以其母亲刘矦汝双目失明、生活不能自理为由,和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张连成、村委主任张润旺商量,并委托报账员张福保写了五保户申请书、填写了五保户审批表,经村支两委会议研究,同意张振思母亲享受五保户补贴。从2005年至2014年,刘矦汝违规领取五保补贴12965元。2020年6月,张振思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张连成、张润旺、张福保等三人另案已做处理。

三、大武镇杨家村党支部书记闫平贵、村委主任李国生及大武镇民政助理员任建宁在低保摸底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 2016年5月,闫平贵、李国生在低保摸底工作中,明知村民雒奴元和薛林俊两户有子女是财政供养人员,仍将其违规上报。任建宁对杨家村上报的低保户未严格审核,导致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雒奴元、薛林俊两户确定为低保户,二人违规领取低保金7457元。此外,任建宁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6月,闫平贵、李国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任建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违纪金额全部予以追缴。